2007/09/21

好的廣告不一定是好的設計

2007-07-14 星期六

今天公司有位資深設計人前來應徵,應徵的職務是廣告設計師,他令我驚訝的商業設計哲學,引發了公司內部設計與廣告之間的爭戰。

設計人往往希望業主能夠提供更多更多的錢,以滿足他們對於「好設計」的需求。但是做企劃的,業主的需求與預算才是我們的重點,多要預算,不太可能,因為他會問你,你要我拿出這麼多錢,你能夠保證我可以獲得更大的收益嗎?甚至還有客戶會想要簽訂履約保證,即如果業績沒有顯著地成長,或者沒有達到企劃目標所設定的業績標準時,預算折價…。我想沒有一家廣告公司願意這樣做,因為我們知道,企業經營不是只有廣告,而且台灣人「作帳」的能力世界一流,不然就不會有哪麼多地雷股了。

行銷法則一,預算絕對是行銷的必要條件之一。預算就像打仗用的子彈,當然是越多越好,不管是持久戰還是閃電戰,都是一樣。

資深設計人侃侃而談了半個多小時,也列出他過去曾經得獎過的作品,甚至還有國外的大獎,但是當我問出一個問題後,他終於閉嘴了…。我問:「請問這些優良的設計產品,銷售量為多少?替公司帶來多少利潤?」這是個關鍵性的問題,也是個客戶最基本會問的問題,他終於啞口無言了。

從廣告的觀點看設計,總覺得他們會落入「好設計」的陷阱中,但是什麼是好的設計,每個人都有一套他自己的想法,但是對於服務業來說,達到客戶的要求就是好的設計,但是客戶的要求可能距離設計人員的好設計十萬八千里,甚至是十萬八千光年,這時候,看在錢的份上,要退一步的始終就是我們,說難聽點,有錢的就是老大。

再說,廣告公司永遠不會比你的客戶更了解產業動態。客戶出錢請我們完成他企業經營上的某一段工作,並不是要我們去幫他們經營企業。所以基本上廣告公司是站在「配合演出的角色」,並不是也不能主導或者指導客戶的經營方向。畢竟經營的風險是由客戶承擔,並不是廣告公司。

設計基本上是以解決問題為主,解決問題的方法只有對錯,沒有好壞,就像企劃部的前輩留下來的「格言」─「企劃只有對錯,沒有好壞。能夠幫客戶賺錢的企劃就是好企劃,不能幫客戶賺錢的企劃,不管有多麼遠大的理想與深度,都是廢紙。」我認為,這是做廣告的人應該要體會的事。

設計並非不重要,但是好的設計作品不一定能銷,因為還牽涉到總體經濟層面的問題。台灣有許多好設計,但是享受這些好設計的都不是台灣人,而是國外人士,因為他們有較高的所得,可以負擔得起許多「昂貴」的設計作品。舉個例子,一個簡單的切蛋糕刀,市面上賣的普通版是一支50元左右,鋼鐵材質,便宜好用。但是經過設計的巧思之後,一支蛋糕刀要賣800元,奈米材質,功能一樣。在過去無知懵懂的年紀,我會認為使用或者擁有這種「好設計」是一種品味,就像人常常去逛誠品書店一樣,總以為進去了誠品,整個人都好像文化了起來。但是現在回頭想想,進了誠品,並沒有讓我保有任何文化,只是肥了誠品的口袋。

擁有這樣的設計,是需要許多龐大的經濟力才能夠支撐的,這是現代設計的弔軌,現代設計的發端本來是希望中下階層的人也能夠使用人類的智慧,現在設計卻已經變成替有錢人服務的工具,也變成有錢人才能使用的工具。

我們是小公司,不敢任用這麼一位大和尚(絕無貶低之意),他的設計理念只能夠在大企業或者具規模的設計公司裡存活。這兩年國內景氣越來越差,業主每年都在砍預算,甚至只沿用前兩年的設計稿子。

企業經營不是只有設計,它需要考慮的層面多得多,這樣的論戰不會停止,但它是公司文化的一部分,至少在我們公司,設計不會變成主角,正確且有價值的企劃才是我們希望替客戶做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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