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1

銷售、銷售再回購的桂圓蛋糕



新品上市活動,一定要成套才會獲得「綜效」。
第一、海報標題站在10公尺外就能夠清楚看見;
第二、陳列展售架給予顧客一個「好理由」購買新品 (所有特色都須一一羅列);
第三、在結帳櫃台前,再次提醒顧客新品訊息,甚至可以「試吃」
親身促銷經歷是,給兩位顧客試吃三顆桂圓蛋糕,立馬「賣出三盒」桂圓蛋糕(每盒8顆),「投資報酬率高達800%」!
銷售、銷售再回購,企業所以行為的最終目的。

2013/03/19

廣告,直接、清楚表現商品特色就對啦!


你的DM符合基本廣告要求嗎?

你的DM符合基本廣告要求嗎?有主推、有配合商品利益的命名、有強調系列商品的特色與差異,最後再加上兩句商品特色。俱備以上4點條件,才算是廣告DM的基本條件。

2013/03/18

你的主推商品可以「在陳列架上清楚被看見」嗎?
走進商店,顧客是迷惘的,你需要替顧客「指路」,讓他知道你的店舖中有哪些商品是值得他花時間與金錢了解與購買的,這件事很重要,「降低顧客的採購成本」是完成交易的重要條件之一。「替顧客指路」是你在賣場中最需要完成的一件事!
清楚地告訴你的顧客「路在哪裡?」而且應該「怎麼去走?」 這是陳列時最重要的事!
如果你的設計公司沒有考慮到這個層面,那表示你應該更換一家以銷售為最終考量的「銷售式廣告設計」公司。很榮幸地,我們正好可以滿足你的這項需求
你需要的是「站在20公尺」外仍然「可以看得清楚商品賣點」的海報!!
比較一下左右兩邊的海報,你就會發現你們公司的海報往往不是「看不清楚」,就是「說不清楚」。
「看得清楚、說得明白」是廣告最基本的要求,請重新檢視你公司的廣告,是否俱備這兩個基本條件,如果沒有,建議你可以試試我們的能夠「有效提升銷售數字」的「銷售式廣告設計」

可可卷與桂花雪筒

  
 縱然是小小的標價牌,也要讓它俱備廣告的基本條件,也要讓商品自己賣出自己!
 檢視一下你的商品標價牌,是否給予顧客「足夠的購買誘因」?
1.商品照片凸顯商品價值:會吸引顧客購買的就是「內餡」
2.標價牌上列出「商品特色」。顧客需要一個理由購買你的商品
3.命名能夠凸顯商品特色嗎?
如果你的文宣無法達到以上的要求,建議換個設計人員或公司。更建議考慮我們提供的「銷售式廣告設計」服務
你們公司找到的是設計公司還是廣告公司?
這張POP可以很清楚地讓你了解,你們公司找到的是設計公司,還是廣告公司?
第1、POP上是否清楚地說明商品的特色與賣點?
第2、POP上是否列出所有可能的賣點?
第3、POP上是否擺設在顧客最容易看到的位置?
第4、POP是否所費不貲,但是卻沒有列出上述的條件?
第5、POP的設計者是否品嚐過你的商品?
第6、POP設計者是否了解其他競爭商品的特色與弱點?
如果你的宣傳文件沒有上述1~3項的基本「廣告要素」,建議換一家「廣告公司」負責你公司的文宣。當然,我們也值得你列入你的選擇名單。